关于2021年度大员工“自强之星”推荐人选的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2-05-13 点击数: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员工“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评审,现拟推荐2019级会计学5班史绍君、2020级会计学2班付同心2名同学为2021年度大员工“自强之星”候选人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期:2022年5月12日至5月14日,如有异议,请及时与学院团委联系。

联系电话:87326018。

澳门新浦京团委

2022年5月12日
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

邮编:050061

澳门新浦京(中国)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